剩余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剩余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的谈判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剩余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QZTSCG2018005
二、项目名称:剩余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谈判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贰佰壹拾肆万伍仟元整(¥:2145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
五、谈判供应商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635-288.com(http//www.csflzz.com)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18年 4 月 26 日至 2018年 5 月 3 日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7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时间:2018年 5 月 7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635-288.com(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联系电话059527558830)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635-288.com(http//www.csflzz.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采购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惠安县张坂镇玉霞村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1575088904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开户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35001652490052528271
十五、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635-288.com
开 户 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指定的账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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