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海江大道—16#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海江大道—16#码头)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海江大道—16#码头)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 泉台管经审[2017]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费用为355716.38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海江大道—16#码头)道路长11.35km,道路起于16号码头,路线先呈东西走向,由东向西穿过秀涂港区临港物流园区,之后路线呈南北走向,经过金融商务区与百崎生活区,讫于后渚大桥东侧互通立交。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线型采用一级公路指标,主路设计速度8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宽59~72m。其中东西大道—南北大道主线双向8车道+辅道双向2车道标准,南北大道—张纵四道主线双向6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人行通道工程、车行通道工程、地下道路(隧道)及城市互通式立交桥、水闸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355716.38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521.680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下发监理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备注:省外监理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3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1应有城市主干路;业绩2应有城市互通式立交桥;业绩3应有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3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1应有城市主干路;业绩2应有城市互通式立交桥;业绩3应有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 0 秒至 2018 年 7 月 3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柒拾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或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635-288.com;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账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台招字[2018]第2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还应另行提交一份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因未提交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装入密封信内备用(信封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7层,邮编: 362122 电话: 0595-27393167
联系人:魏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A幢703室,邮编:362000 ;
电话:13559055728
联系人:纪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
联系电话:0595—856227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635-288.com;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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