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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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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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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 泉台招字(2018)第31  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勘察设计) 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闽发改备[2018]C130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群青村,东邻规划50米的杏秀路,西至规划18米的城市支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617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61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60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1602平方米,地下室约5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2栋、普通商住楼3栋、酒店1栋、公寓1栋。项目具体的用地及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1-3.5;建筑密度:≤35%;规划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建筑物楼距、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建筑物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退距应满足规划要求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66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0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主要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和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专项报告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测绘、勘探勘察、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原始地形地貌测量等勘察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的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精装修)、结构(含地下室开挖的围护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消防、空调通风、电气、建筑智能化、电梯、人防、室外总体、园林景观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和配合等设计交钥匙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2.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3.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实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我省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工程设计单位应指派1名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工程)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并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且为本单位员工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大型综合性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综合性项目需包括:办公楼、普通商住楼、酒店、公寓)且具备;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投资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15 8  00 分至2018 6  21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7  17  9  30 分,提交地点为 635-288.com[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87.86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察综合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的 40 %(中标费率)计取,《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总则第1.0.12及1.0.13条款不予计取费用,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勘察费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7层 ,邮编:362122

电话:0595-27393179   传真:  /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邮编: 362801

电话:0595-27799558、18359516163,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户名称: 635-288.com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电话: 0595-27396608

交易中心名称:635-288.com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日期:2018年6月15日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 联系电话:0595-2755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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